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中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光伏扶贫是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稳定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的重要举措。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保障光伏电站长期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光伏扶贫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阳县县域内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
第三条中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全县所有村级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及运维机构人员设置,并依据电站运行技术标准制定《中阳县村级光伏电站检修规程》、《中阳县村级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规程》并在全县统一运行。
第二章 县光伏扶贫领导组、乡镇村及扶贫公司职责
第四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采取“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机制。县光伏扶贫领导组负责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并检查县扶贫公司运维落实情况。
第五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管护规模小于300KW以下的村级电站由村委会负责村聘用日常管护人员1名,300KW—500KW的村级电站由村委会负责村聘用日常管护人员2名,500KW—1MW的联村式电站由电站所在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村聘用日常管护人员3—4名,1MW以上的联村式电站由电站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村聘用日常管护人员5名,工资由县扶贫公司统一负责考核发放。
第六条县扶贫公司负责县域内所有村级光伏电站的建设施工、并网申请、电费结算、建设贷款统贷统还、统一购置商业保险等;负责发电监测、运营维护、运维人员培训、管护人员管理考核和工伤保险的购买;负责多村共建电站的管护及管护人员工资。
第三章 运维范围及主要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第七条运维范围及职责:运行监测、电站设备专业巡查、设备检查和检测、设备更新更换、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等专业检修运维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站安全、运行质量检查,隐患故障排除工作。在接到电站聘用日常管护人员日常管护中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通知时,于2小时内公司运维人员响应到位,及时排除故障。
第八条运维人员职责:
运维部部长:对公司全面负责,直接负责电站运行管理、成本控制、内外关系协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并对电站年发电量、上网电量、运营成本负责;
运维部工程师: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运行规程的编制,负责运行的技术管理和培训,负责运行数据的整理分析;
值班长:负责值班期间的电站运行管理,全部电气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与调度联系,安排设备维护与缺陷消除。
运维工:按照值长的命令执行各项操作,负责电站日常运行中的设备巡视、参数监视和记录、运行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和一般缺陷的消除。
第四章 日常管护人员管理及职责
第九条电站日常管护人员按就地就近的原则,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产生,且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
备的性能。
第十条管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维护操作规范要求,对电站进行日常管护。每天对电站进行至少四次巡查,确认电站是否安全稳定、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站内及周边附着物影响光伏发电。每月至少对电站光伏板面进行一次保洁,至少对电站场地进行一次除草。日常管护人员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县扶贫公司运维部运维管理人员启动维修措施。因管护人员违规操作或未按要求进行巡查,造成电站设备、线路损坏、收益损失和安全事故的,由管护人员承担责任。
第五章 村级光伏电站运维模式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实行县扶贫公司与村或乡(镇)联合维护制度,即村或乡(镇)聘用日常管护人员履行管护职责,县扶贫公司保证设备和系统安全、文明、稳定、经济运行。
第十二条村级电站全部投保,具体保险条款由县光伏扶贫领导组与保险公司谈判确定。
第六章 村级光伏电站运维费用核算
第十三条本着保运行、保收益、保利润的目标,原则上电站全部运维费用不超电站收益费用的10%。
第十四条电站保险费用根据县光伏扶贫领导组与保险公司谈判结果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费,在收益中扣除。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县扶贫公司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对运维部上年度运维情况考核汇总,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运维人员进行处罚,罚金从工资费用中扣除;考核优秀的,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