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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发〔2017〕35号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保障脱贫摘帽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05 来源: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保障脱贫摘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中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保障脱贫摘帽实施方案

早日摆脱贫困,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整体脱贫摘帽目标任务,资金投入是保障,优化财政资金支农供给机制是关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县委、政府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在先后四批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结余结转资金,实现应整尽整。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大类56项资金。

(三)按市财政局吕财农〔2016〕137号文件规定的5大类19项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特殊用途的除外);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其他各类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284.52万元,包括年初省切块下达扶贫资金3778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脱贫攻坚资金4000万元,追加预算100万元,整合各涉农部门专项资金7889.05万元,盘活以前年度财政结转资金1016.88万元,光彩事业中阳行企业捐款335万元,以及其他财政资金2165.59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和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带动其他投资95114.34万元投入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形成总投资114398.861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整体脱贫摘帽。我县测算共需投资114398.861万元,实施十大项目,其中易地搬迁计划投资31000万元,光伏扶贫19850万元,产业发展6415.2761万元,教育扶贫 1750.2543万元,生态扶贫525万元,金融扶贫20888万元,危房改造2720.2万元,健康扶贫1564.0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18000万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9836.0906万元,以及村集体经济破零1850万元。

(二)2017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19284.52万元,计划用于我县五个一批脱贫项目12599.3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60.38万元,危房改造1234万元,金融扶贫1640.79万元,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破零资产收益850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按照全县脱贫规划,“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围绕贫困户退出5项指标,贫困村退出13项指标,贫困县退出14项指标,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个一批脱贫项目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五个一批脱贫项目12599.34万元。

1.易地移民搬迁项目2500万元

整合财政资金切块投入易地移民搬迁项目2500万元,用于我县石朋头、升辉、友盛、车鸣峪河底、福禄峪、金罗西坡、车鸣峪弓阳7个移民安置点,解决我县2530户7460人的住房安置问题。

2.生态扶贫684.33万元

用于未成林造林地管护项目,中阳县便农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等五家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补助93.2416万元,其中聘用87名贫困劳动力进行森林抚育管护,人均增收2000元。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591.0875万元,涉及69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314人,通过管护增加贫困户收入,预计年人均增收8500元。

3.教育扶贫1562.7万元

用于雨露计划71.2万元涉及276人贫困子女享受教育补贴,人均3287元。中小学幼儿营养餐补助175万元,涉及30所学校,4369名学生。中职21名,高中42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家庭生活补助共计24万元。3817名在校大学生贷款每人享受生活补助3000元,共计资金1145万元。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资金123万元,培训人员300人,寄宿生生活补贴等24.5万元。

4.社会保障兜底脱贫项目1533.71万元

(1)医疗卫生投入63.9万元。用于我县14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整合资金2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两癌和精神病、艾滋病、地方病防治资金43.9万元。

(2)社会保障投入1469.8138万元。用于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补贴共涉及16000人,每人每年增加300元基础养老金,共计资金160万元,为12278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养老金123.7万元。为我县5320名持证残疾人增加600元的标准补贴319.56万元。32个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建设102.475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补充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764.0786万元。

5.发展生产扶持项目6318.6万元

(1)用于“3X+4145”产业扶贫主体带动脱贫模式资金3947.04万元,覆盖全县5207户、15329贫困人口,尤其是深度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开辟产业扶贫新渠道,既保障贫困户连续四年有稳定的收益,每人每年收入1000元,又促进我县核桃、生猪、肉羊、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培育壮大了带动村集体经济和县域经济,为全县实现年内脱贫摘帽、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2)重点产业奖补项目145万元,设立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种养加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同时,发展功能农业、功能食品,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3)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投资1707.04万元,对我县4万亩核桃林进行标准化综合管护,对2981亩核桃进行嫁接改造,并带动2849名贫困人口参加管护增加其管护技能和收入。

(4)其他产业扶贫资金519.52万元,用于贫困村生产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94.38万元。其中:农村生产生活道路基础建设项目1381.64万元,38所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447.7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234万元,水利建设项目731万元,光伏项目400万元。

(三)金融扶贫项目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用于金融扶贫项目1640.79万元,其中:贷款风险补偿金1558万元,贷款贴息82.79万元,按1:8的比例撬动贷款9900万元,带动1980户贫困户发展生产。

(四)资产收益项目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资产收益项目850万元。为我县17个集体经济“空壳村”每个村注入50万元,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起步资金。

五、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方案拟定的资金整合内容及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中政办发〔2016〕69号),各部门之间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按照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流程,实现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一)项目管理及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二)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中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报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审批后,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到村到户到项目,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确保项目发挥如期效益。

(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县统筹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考评。

(四)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和抓好项目的实施、督办检查和验收兑现,确保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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