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委托行为,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土地评估机构,欢迎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前来备案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选聘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本省范围内持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并核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A级土地评估机构。
2、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具备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无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机构处罚、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4、能够依据土地估价规程及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开展评估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聘机构须提供的资料
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代理人委托书、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有关信息:机构介绍、组织结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业绩等:
3、执业人员名单、学历等信息情况,以及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以上复印件和打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中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机构选聘备案使用,装订成册。
三、选聘机构数量及期限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为5家,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评估机构资信等级和服务质量再重新选骋。
四、报名备案时间
拟参加选聘的机构应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11时前(工作时间)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到中阳县国土资源局308室办理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备案的,不得参与抽签选聘。
五、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11:30
抽签地点:中阳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现场抽签请各竞聘机构到场参与和现场监督,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593425017
中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