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件办理 |
|
|
内容 |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
许可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山西省卫生厅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山西省食品卫生条例》、《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
申请资料 |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卫生组织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文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生产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布局图;
9、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10、卫生设施名称、数量、位置和运行状态;
11、生产产品种类;
12、产品执行标准;
13、产品配方;
14、生产工艺流程图;
15、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
16、食品卫生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及开展的检验项目目录。
17、生产加工食品用的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安全性证明;
18、委托检验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应提供与检验机构的委托检验合同书复印件;
19、产品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2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加工场所应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
21、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2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23、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报告书;
24、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表。
(二)食品经营许可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卫生组织和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文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生产经营场所周围布局图;
9、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10、卫生设施名称、数量、位置和运行状态;
11、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
1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3、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表。
(三)食品餐饮食堂许可(摊贩、集贸市场)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卫生组织和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文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8、生产经营场所周围布局图;
9、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10、卫生设施名称、数量、位置和运行状态;
11、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
12、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3、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报告书;
14、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表。
申报材料统一A4纸打印,依次装订,并逐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
办理程序 | 大厅窗口人员受理(初审) 当场和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监督员到现场、采集样品,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审查与实地核查(量化分级评分表) 7天
办公室核查 1天
卫生监督所所长审核 1天
分管副局长审核 1天
局长审定 1天
大厅窗口人员办理 1天
对符合规定条件者,应发给《卫生许可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
|
办理部门 | 中阳县政务大厅卫生局服务窗口 |
在线办理
结果反馈
状态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