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执行,负责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3、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上级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县发展计划局拟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4、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并监督执行。
5、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6、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7、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推动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9、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