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卫生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对医疗机构实施全行业管理。
3、落实党的农村卫生政策,指导和管理农村卫生工作,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改革。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和保健规划,组织指导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组织协调重大事故伤病员抢救工作。
5、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协同计生部门做好全县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6、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餐饮和职业、公共卫生。
7、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实施全县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从业许可管理,负责全县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计划申报、实施;对重点疾病及医疗卫生价格、质量实行监测;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8、研究拟定全县医学科技、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医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医学科技进步。
9、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执法、医疗机构、医疗器诫、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许可认定工作。
10、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监督管理卫生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11、贯彻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12、承担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系统对外援助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4、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救援,组织公民义务献血等
15、按照有关规定,对卫生系统人事、财务、业务进行管理;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申报工作。
1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卫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医政股
(三)监督股
(四)基妇股
(五)疾控股